昨日,福建省物價局消息,今年印尼供應福建省的天然氣,上游氣價同國際油價與匯率的變動相掛鉤,不確定性變大。為此,福建省物價局專門成立了氣價疏導小組,制定了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的氣價調整疏導方案。其中,就包括居民生活用氣將推行階梯式收費。
用氣量和價格按照三個檔次區(qū)分
福建省管道天然氣供應單位中海福建天然氣有限公司(下稱:站線公司)與印尼資源方供氣合同四年價格回顧談判于今年6月結束,并簽署了供氣價格《補充協(xié)議》。
根據(jù)新的合同規(guī)定,印尼供應福建省的天然氣價格與JCC(日本進口原油價格指數(shù))掛鉤的封頂油價打開,隨國際市場油價波動,掛鉤系數(shù)也逐年提高。
“印尼天然氣供應我省福州、廈門、泉州、漳州、莆田五個城市,因此,這對我省的氣價影響較大。”省物價局相關人士稱。為此,此次調整疏導還具體明確了對城市燃氣用戶的價格管理問題。
據(jù)悉,按照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的規(guī)定要求,結合福建省的實際,對居民生活用氣量和價格按照三個檔次區(qū)分,其中:第一檔用氣量按覆蓋區(qū)域內80%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,價格維持現(xiàn)行水平不變。第二檔用氣量按覆蓋區(qū)域內95%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(即覆蓋率80%-95%之間的氣量,不含本數(shù)),價格水平原則上與第一檔用氣量保持1.2倍左右的比價;第三檔用氣量為超出第二檔的用氣量部分,價格水平原則上與第一檔用氣量保持1.5倍左右的比價。
“預計年底前五個設區(qū)市價格主管部門將召開聽證會,繼而推行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。”上述人士表示。
同時,全省聯(lián)網(wǎng)的管道天然氣非居民用氣價格實行最高限價管理,最高銷售價格維持現(xiàn)行的4.2元/立方米水平不變。
實行上下游價格聯(lián)動等措施疏導
鑒于上游氣價是同國際油價與匯率的變動相掛鉤,不確定性大,故對城市和燃氣電廠門站氣價及燃氣電廠的上網(wǎng)電價采取一年一定,盈虧年終統(tǒng)算的辦法,這次先確定2014年下半年與2015年價格,2016年和2017年價格將待明年研究制定。
此外,城市和電廠在用氣特性、價格承受能力等方面存在較大差別,對燃氣電廠和城市燃氣公司仍然實行差別門站氣價。
針對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印尼方氣價上調后對我省門站氣價的影響分析,決定采取兩個方面進行疏導,一是2014年7月1日至11月15日上游提價金額由站線公司承擔,不向下游燃氣用戶追溯;二是提高門站氣價進行疏導,站線公司平均門站氣價由1.821元/立方米提高到3.082元/立方米,由城市終端用戶和燃氣電廠分別承擔。
(記者夏菁)